藏品描述:请鉴定,断代,艺术水平
藏品描述:请鉴定,断代,艺术水平
鉴定专家意见:
鉴定结果:真
年代:清中晚期
专家点评:欢迎您来到唐珍:藏友您好,此幅画作题识:芥子园笠翁。钤印:李渔之印(白)。此幅画作,纸墨有旧感,构图勉强,线条见弱,行笔生涩,墨色板滞,书法及落款拘谨,款印俱弱,笔墨与李渔有差距,初鉴为仿品,慎入。
李渔(1611—1680),原名仙侣,字谪凡,号天徒,后改名渔,字笠鸿,号笠翁,别号觉世稗官、笠道人、随庵主人、湖上笠翁等。金华兰溪(今属浙江)人,生于南直隶雉皋(今江苏如皋)。明末清初文学家、戏剧家、戏剧理论家、美学家。素有才子之誉,世称“李十郎”。
图片鉴定,仅供参考,由于拍照的光线,角度,及图片清晣图的诸多因素,图片鉴定结果可能与实物上手后鉴定会有误差,希望您理解!同时也感谢您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支持,本人承诺将仔细认真对待您送鉴的每一件藏品,祝快乐收藏!更上层楼! 该藏品价格透明稳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