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品编号:0644
估价:RMB350,000—450,000
成交价:690,000
拍卖时间:2019-11-18 下午4:00
拍卖地点:北京千禧大酒店 二层朝阳大宴会厅(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)
拍卖公司:北京大羿
简介:说明:拍品呈椭圆形,束腰,下承宽大圈足。器、盖子母口相接,壁作双耳,状若螭龙,盖面上有四扉棱,造型复杂,但制作工艺考究,因此毫不变形。簋通体施黄釉,以模印剔刻手法进行装饰,口沿相接处施回纹,腹部重环交错,束腰处为黻纹,高圈足作星云纹一周。如此造型便与《钦定大清会典》对于簋的记载完全符合,即“制圆而椭,皆口为回纹,腹为云纹,束为黻纹,足为星云纹,两耳附以夔龙,盖面为云纹,口为回纹,上有四棱出。陶用瓷,以色别之。”
簋为上古时代盛食物的器具,亦为礼器。《周礼·地官·舍人》载“凡祭祀,共簠簋。”礼器是中国古代在祭祀、宴飨、丧葬以及征伐等活动中使用的器具,其使用规格有严格的等级限制,用以表明使用者的地位、身份、权力。宴享和祭祀时,簋以偶数与列鼎配合使用。商周时期祭祀礼器为青铜所作。至唐宋时期,礼器开始出现金、银、铜、玉等多种材质。洪武二年(1369年)明朝政府颁布了“凡祭器皆用瓷”的规定。清朝沿袭明朝旧制,有“庙坛祭品遵古制,惟器用瓷”的规定。因此明清两朝皇家祭典的主要祭器基本被御窑瓷器所垄断。
簋作为祭器,可用于祭祀天坛、祈谷坛、地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太岁坛、太庙及文庙,而《大清会典》载“祭器用陶必辨其色”,规定不同的祭祀场合要选用不同颜色的祭器。《朱明会典》载“圜丘、常雩用青,方泽用黄,日坛用赤,月坛用白,社稷、先农用黄。”本品之黄釉簋,便可确定是用来祭祀地坛之祭器。
参阅:《清代单色釉瓷器特展目录》,台北故宫博物院,1981年,页119,图68
拍品分类:陶瓷>清代单色釉瓷器
拍卖会:2019年秋季拍卖会
拍卖专场:重要中国瓷器及工艺品
预展时间:2019年11月15日 下午17:00-晚上22:00
2019年11月16日-17日 上午10:00-晚上20:00
预展地点:北京千禧大酒店(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)